辽宁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征集、专业修改及培训考试、信息核验有关情况的说明 (征求意见稿)
一、专家征集及专业调整
每年 2 月份组织专家征集工作,3 月份组织培训考试,核验合格后入库。各专业征集入库数量原则上按各地区市场需求的峰值上限掌握。
每年 10 月份组织在库专家专业调整,各地区专业调整人数控制在该地区专家总数的 10%以内。核验期间不影响专家抽取。
二、培训考试及考试题型
每年 11 月份组织在库专家培训考试,考试成绩与专家抽取概率挂钩。考试不及格(<60 分)的暂停专家抽取,于次年 2 月份组织补考,补考通过(≥60 分)的恢复正常抽取。连续 3 年未通过考试的取消专家资格。
专家考试题型由公共题型和专业题型组成,随机生成试卷。
(一)公共题型:包括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评标实体操作等内容,分值占比 40%。
(二)专业题型:按各评标专业大类进行区分,如工程类中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等;服务类中的造价、监理等。如专家填报评标专业为一个专业则该专业题占 60%;如专家填报两个专业则各专业题各占 30%,如专家填报三个专业则各专业题各占 20%。
三、核验原则
按照相近专业调余补缺、紧缺专业急用先补、满额专业优中选优的原则,综合考虑专业能力和市场需求,核验入库专家信息和在库专家专业调整,进一步优化评标专家队伍结构。
(一)相近专业调余补缺:是指在同类型专业中,从满足市场需求的在库专业调整补充到市场紧缺的专业,需提供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证书(或从事该专业 5 年以上工作证明)和个人承诺书。
(二)紧缺专业急用先补:是指市场需求大、在库专家少(或新增专业类别)、地区来源不足、满足入库基本条件的前提下,个别专业执业资格可适当放宽至中级职称,入库总量不得超过各地区专家总数的 3%。
(三)满额专业优中选优:是指新专家按考试分数择优入库。在库专家综合考虑考试分数、入库时间、履职情况和信用记录等因素,同等条件下优先保留。评标项目无投诉、无失信记录、无其他违法违纪问题,在库 5 年以上(以辽宁省评标专家资格证书为证,专家自行上传)考试及格(≥60分)的不受名额限制全部保留。
四、核验流程
各市级监管部门在【专家信息市级核验】中可以在“专家类型”下选择到两类专家进行核验。
第一类:非正式专家完善信息(原功能)
此类专家为新入库专家或原专家库专家首次完善信息,核验内容包括“基本信息”和“专业信息”。
第二类:正式专家修改信息(新增功能)
此类专家为专家库正式专家(新入库专家在成为正式专家前不支持信息修改),因其对自身“基本信息”或“专业信息”进行了修改,故需要重新对其“基本信息”和“专业信息”进行核验。
下面介绍下以上两类专家具体核验步骤:
两类专家信息核验步骤完全一致,修改信息专家可看到上次提交记录及本次提交记录对比。
首先点击【操作】模块下【查看/核验】按钮进入专家详细页面
1.基本信息核验要点
a.专家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应与身份证一致,身份证应为正反两面(清晰、可辨认)。
b.填写的专家单位信息应与社保证明(退休证)单位名称(如事业单位或统一代缴需提单位说明)一致,如单位推荐的专家,入库申请表中单位也应一致。
c.职称内容应与上传附件一致,如专家具备多职称只填写一种即可。
d.基本信息可随时进行修改,市级核验即可,如信息核验不通过,则核验信息退回,需要专家重新修改提交核验,如已在库专家信息核验不通过,则该专家为暂停状态,无法被抽取,直到信息核验通过。
2.专业信息核验要点
a.专家职称证书附件应与“基本信息”中填写的一致,具备多职称的应至少有一项职称与所填写一致。
b.所选专业信息应与“行业资格附件”中相匹配(如提供“评标专家能力水平证明”的应认真核对证明内描述内容是否与所选专业匹配),注意对跨行业或非同类型专业提交内容的核验。
c.专业核验时“老二级专业信息”和“新三级专业信息”应至少各保留一个可被抽取专业,当新专家全部专业均不通过时,则核验信息退回,需要专家重新修改提交核验;当老专家修改专业全部不通过时,专家为暂停状态无法被抽取。
已新增对比功能,对专家修改的信息会有提示,包括内容及附件调整均会提示修改的字段项,如下图(以下为测试数据,图片未展示):
3.专业信息核验重要说明
第一类:非正式专家“完善”信息
非正式专家完善信息首先需要市级核验,市级核验通过后等待培训、考试,考试通过后省级核验,省级核验后进入预备专家库等待转为正式专家,非正式专家如需修改信息则需联系对应核验节点的监管部门退回重新提交核验即可。
第二类:正式专家“修改”信息
正式专家修改信息分为【基本信息修改】及【专业信息修改】
基本信息(除专业外的信息)修改:根据专家自身实际情况可随时提出修改,仅需市级核验即可。
专业信息修改: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需要市级及省级两级核验,两级核验通过后正式库中专家信息直接更新。
专业信息修改各地区有数量限制,不超过本地区专家总数的 10%。当名额满后,其他专家则无法提交修改信息。
特别重要提示:
1.专家仅修改基本信息,市级发改委核验不通过时,此时专家状
态为暂停,无法被正常抽取,直到专家基本信息核验通过。
2.专家仅修改专业信息,在省级发改委最终核验前,核验过程中
的原修改专业抽取暂不受影响。
3.修改专业信息的专家,当省级发改委最终核验后,存在个别专业核验不通过(有核验通过的专业)时,核验通过的专业立即更新到正式专家库,核验不通过的专业无法被抽取。
例如:专家原有 A、B、C 专业,修改 A、B 专业为 D、E,专业 C 未修改。当省级核验前专家 A、B、C 专业抽取不受影响,当省级核验 D 通过,E 不通过时,专家专业调整为 D、C。
如再想抽取专业 B 则需要重新提交 B 专业或专业 E 信息有误也可重新上传专业 E 提交核验。
4.修改专业信息的专家,当省级发改委最终核验后,全部专业核验不通过(所有提交新增或修改的专业均不通过)时,则该专家提交新增或修改的专业均无法被抽取,未修改专业抽取不受影响,如专家没有剩余未修改的专业,则专家状态为暂停,无法被抽取,直到有一个专业核验通过方可被抽取。
例如:专家原有 G、H、J 专业,修改专业为 X、Y、Z。当省级核验前专家 G、H、J 专业抽取不受影响,当省级核验 X、Y、Z 均不通过时,专家没有核验通过的专业,该专家为暂停状态,直到有通过的专业。
5.当省级发改委最终核验通过后,新增专业或修改后的专业可直接更新至正式专家库。
6.新增专业或修改后的专业均以省级发改委核验通过为准。
7.处于暂停状态的专家无法参加年度专家培训考试(视为未通过考试)。
文章来源: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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